問答中心
提問時間:2012-1-28
會員:劉彬
咨詢內容:家兄為農民工人員,某日在一建筑工地從事建筑工作時突然右側失去知覺并惡心嘔吐進而深度昏迷,經CT檢查顯示為左側腦內出血。后做了開顱手術,視為血管奇形破裂出血。之前十天左右在工地上作業時被樓上掉下的磚頭砸中腦心處,做過七針縫合手術。也就是說在砸傷完全沒有愈合的情況下就上工了。請問:一、家兄此種情況可視為工傷處理嗎?二、手術后,命是保住了,但不能說話、右側無知覺,今后怎么與用人單位解決?請各位朋友給予幫助為謝。
律師回復:1、被砸中腦心一般可以認定為工傷,突發疾病腦出血一般不能認定為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2、不能認定為工傷不能主張單位賠償,可以和單位協商解決,孔律師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