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中心
提問時間:2012-2-1
會員:胡磊
咨詢內容:11年12月20號上班時手被機器擠壓,右手大拇指遠端粉碎性骨折,做了內固定接骨,年后來單位問醫藥費怎么處理,回復我說工傷沒上報,醫藥費讓我自理,請問我該怎么辦,還有大概能評到幾級傷殘。
律師回復:1、建議先工傷認定,待傷情相對穩定后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內固定術后沒有功能障礙,一般可以評定九級,以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傷殘級別為準,孔律師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