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中心
提問時間:2012-2-4
會員:朱天平
咨詢內容:我叫朱天平,于2011年12月12號在華夏總公司車間內,搞維修工作,有一名職工啟動航車把我的腿弄傷了,導致大腿骨骨折,至今無人出面處理此事!華夏公司說:“誰開動的航車你找誰。”肇事者說:“我是在廠里面打工,干的是公司的活,出了事故應該由公司負責。”勞動局說;“你證據不足,無法出面解決。”
律師回復:你的情況屬于工傷,可以提起工傷認定,你需要提交《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的材料即可。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