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中心
提問時間:2012-2-6
會員:趙景輝
咨詢內容:我姨在下班途中遭遇車禍,搶救無效死亡,和用工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下工作了一年多,這種情況用工單位需承擔多少責任?怎樣申請死亡賠償?謝謝!
律師回復:上下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若在交通事故中不負主要或者全部責任則應當認定為工傷,享受因工死亡待遇。賠償有: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2年的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18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