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中心
提問時間:2012-2-14
會員:敖興江
咨詢內容:我在國外打工 前幾天上班的時候,腳受傷,現在面臨這個工程要完工了,涉及到要回家了。我的傷還沒有好。我找公司協商多次未果。我該怎么辦,要是回家的話 要打官司 我在這里 要留些什么證據嗎。
還有就是我們是牽了用工合同的。
還有就是我們是牽了用工合同的。
律師回復:建議你馬上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行政部門調查你確實因為工作原因收到的事故傷害即應該認定為工傷。
還有就是我們是牽了用工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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