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中心
提問時間:2012-2-14
會員:李慶瑞
咨詢內容:律師, 您好。我在工作時間開重車拉貨上坡時,因道路狹窄同廠的兩名工人不僅不讓路,反而打了我。在我報警后又召集3名社會人員當著領導和保衛處等眾多人員的面再次把我打倒在地,醫院診斷為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鋼廠以我報警為由把責任推到派出所,拒絕工傷的認定。醫療費.護理費.伙食費等現在全由自己負擔。我想問一下我這種情況算工傷嗎?具體賠償標準怎么算?謝謝
律師回復:屬于,你可自行申請工傷認定,工傷的賠償數額與所在地標準,本人工資,以及是否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能力鑒定等級等綜合計算賠償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