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中心
提問時間:2012-2-16
會員:張長生
咨詢內容:大家好!求助。我一親戚在工地上摔傷(較嚴重)由第一承包方授意安排第二承包方親自送去醫院度過危險期,中途第一二承包方不到醫院也不支付相應的醫療費用。由于病人在院期間欠了藥費我們就找到了發包方 發包方出面進行了調解,第一承包人出來和我們面談了由他來支付相應的藥費及看護人的工資及其生活費用。現在醫院的錢已經又欠了2000多了,找到第一承包人的時候他說他已經仁至義盡了他再不想支付醫院的費用了。要求我們找第二承包人來管這個事。現在人還在醫院里面馬上沒人管了,懇請能給點建議幫助一下讓十九歲的小伙子能得到他應該得到的權益。花有從開日,人無再少年 共祝好人一生平安!
律師回復:你們的情況比較復雜,首先需要弄清是與誰存在勞動關系,這決定著以后應當向誰主張待遇,另外一方面需要找相關的證據證明事實勞動關系的存在,你可致電本站律師電話進行咨詢,13118363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