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中心
提問時間:2012-2-16
會員:閆印各
咨詢內容:您好,我是一名農民工在石家莊市一個鞋業批發部務工,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現在需要工傷認定,我醫院診斷證明,勞動關系證明都已經具備,可勞動局要求我們提供證人證言,可是現場沒有目擊證人,用人單位又不承認,無法提交證人證言,而且我有一份與老板簽定的協議,協議明確說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就工傷賠償事宜賠償醫藥費。老板也簽字按了手印,在這種情況下還需要證人證言嗎?如果沒有現場目擊證人,送醫院的證人可以嗎?謝謝
律師回復:并沒有哪項強制性規定要求必須提供證人證言,這樣的要求是不合理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