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中心
提問時間:2012-2-18
會員:谷仁
咨詢內容:
1、如果在工作中突發疾病在49小時經搶救無效死亡應如何處理?
2、我們單位有一職工在工作中突發疾病20小時搶救無效死亡。此人離異多年,離婚時女兒判給女方,現在只是一人生活,除了女兒外,有一哥哥、一妹妹。他的繼承關系應該是怎樣的?
謝謝。
1、如果在工作中突發疾病在49小時經搶救無效死亡應如何處理?
2、我們單位有一職工在工作中突發疾病20小時搶救無效死亡。此人離異多年,離婚時女兒判給女方,現在只是一人生活,除了女兒外,有一哥哥、一妹妹。他的繼承關系應該是怎樣的?
謝謝。
律師回復:1、不應當認定為工傷,按照國家相關非因工死亡處理。
2、本站觀點,他死亡后的喪葬費以及工亡補助金應當分配給生前所供養的親屬。若按照遺產繼承來處理,那么應當由其女兒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