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中心
提問時間:2019-9-18
會員:天之澤
咨詢內容:97年本人在企業內因公受傷,鑒定后在01年發放河北勞動廳出具的傷殘八級證書。因企業重組員工放假后 無法安排工作 現在要與本人解除長期勞動合同,本人未同意解除。工傷后企業沒有進行任何補償 , 最近企業發放了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僅此一項) , 詢問企業一次性醫療補償金和傷殘再就業補償金 能否在本人與企業解除合同時 給以補償,企業答復 這是一次性政策 以后就是解除合同 也不會再補償了。企業這么做合理合法嗎? 本人現在解除合同是否能按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得到補償?
律師回復:要根據你的年齡來確定,如何現在你的年齡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了,就不可以主張了,否則,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