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中心
提問時間:2019-11-5
會員:秦先生
咨詢內容:我女兒在省城一家企業工作,2019年3月5日,她按照領導要求在單位加班,至晚上11時20分左右才加完班下班。她是乘坐出租車回家的,下車后繼續步行前往居住地,大約11時40分,當走到樓下接近電梯間外門口時,突然覺得精神恍惚體力不支摔倒在地,臀部和腰部著地,痛感非常劇烈,坐在地上歇息了十幾分鐘后強忍著疼痛才回了家。我女兒請假在家休息了一周后仍然疼痛不減,有些起居困難,于3月12日由親屬送到省骨科醫院檢查,診斷為腰椎間盤突出癥(以往從未有過癥狀),住院治療至3月27日后醫生勸她出院回家慢慢養傷。此后由于傷勢無明顯好轉,又到附近一家骨科醫院住院繼續治療。10月2日又到省外一家醫院檢查,結果是L5—S1椎間盤突出和右側髖關節積液,當天住進附近的骨科診所治療。目前還在繼續用藥物治療中,醫生囑咐:不可彎腰,不要大量行動,盡量平臥休息。我女兒從摔傷到現在已經有半年多了,由于請假治傷不能上班,沒有工資,還要家人照顧,確實面臨諸多困難。經咨詢當地工傷認定部門,工作人員稱:要同時滿足“上下班途中”和“遇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兩個條件才能認定為工傷。我查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
律師回復:你女兒的情況一般認定不了工傷,但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和醫療期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