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中心
提問時間:2019-12-2
會員:梅子
咨詢內容:工傷認定以后,要發放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然后單位提供給社保局的繳費工資基數跟我父親實發工資不符,那個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是按照工傷認定前一年的實發的平均工資計算還是按照單位自己申報的繳費工資計算?
律師回復:像你父親這種情況在實務中是普遍存在的,社保基金是按照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進行核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數額的,但是依照法律規定你父親應享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是應當按照本人實際工資數額進行核定的,你們享有主張差額待遇的賠償權利,但是各地對此規定不一,你父親工作地在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