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中心
提問時間:2020-3-12
會員:羅朝麗
咨詢內容: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間,因為情況特殊并未正常上班,事發當天也并非值班日,但是我父親為單位安全責任人,疫情期間也負責并參與了防疫工作。當天街道辦事處電話通知我父親單位內的一處主水管漏水,之后單位領導也電話通知我父親此事,隨后父親趕往事故現場與單位領導一同察看了漏水情況后我父親表示身體不適,離開事故點走到單位傳達室后選擇就地休息。此后經人通知,我立馬趕往單位接父親送往醫院救治,在辦理完住院手續后不到1小時突發心梗經搶救無效死亡。對于當前這種疫情特殊時期,以及我父親本身患有腎功能衰竭第五期(尿毒癥),是否會影響到工亡判定?
律師回復: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作時間、工作地點,突發疾病疾病死亡或者經搶救無效48小時內死亡的,應當視同工傷。按照你所述情況,我們認為是符合上述規定的,你父親到單位檢查是為了單位利益并且在當時突發疾病經搶救無效死亡,是可以認定工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