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中心
提問時間:2020-3-14
會員:鄧世雄
咨詢內容:2019年12月26日上午十點五十分左右,在車間作業完收尾時摔傷致左手第4.5掌骨骨折 現已認定為工傷 1月3日 手術治療用鋼板和鋼針固定 大概八個月到一年后要二次手術 按照陜西省工傷條例,單位給的工傷假期為2019.12.26 到2020.03.25 但現在左手鋼板鋼針未拆傷口高腫且還不能正常活動,可否延長休養假期 延長的假期屬于工傷假期還是事假或者病假 , 第二個問題是 我這個傷情需要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嗎 大概可以評到幾級 是等二次手術后去評級 還是現在去評級做這個鑒定有要求必須受傷多少天內鑒定的嗎 麻煩回復郵箱 謝謝
律師回復:首先你要去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并且申請停工留薪期鑒定,如果停工留薪期滿仍不能工作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延長停工留薪期,用人單位在該期間內是不能要求勞動者上班的并且照發工資;像你這種情況大概傷殘等級在九級左右,一般在病情穩定后才可以鑒定,實務中不同地區有不同做法,建議你及時到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詢問,如有需要可以電話聯系17731415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