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中心
提問時間:2020-3-18
會員:王志勤
咨詢內容:工作期間工亡怎么去走流程和怎么賠償,這個事哪個部門負責
律師回復: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用人單位未在期限內申請的,工傷職工本人或者近親屬在事故發生后1年內申請;申請是向事故發生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可以電話聯系我們17731415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