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中心
提問時間:2020-3-30
會員:吳學華
咨詢內容:1983年10月,申請人吳學華與物流有限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系,職務司機,月平均工資6642.72元。2019年7月24日,申請人吳培華根據被申請人的安排,到火車站貨運中心內運送貨物。上午10:30左右,在卸載申請人車上貨物時,叉車不慎將車上貨物碰倒掉落砸中申請人,致使申請人頭部和腰部受到傷害。申請人受傷后,現場人員立即呼叫120急救中心,經醫護人員現場急救后,由120救護車送到北京市房房山區醫院。經醫院診斷,申請人胸12及腰1-4椎體前前緣骨折。問題:工傷受傷時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仲裁的時候已經達到退休年齡,有沒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律師回復:各地做法不一樣,大部分對于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是不予支持的,但是工傷醫療補助金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