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中心
提問時間:2020-6-29
會員:陳連飛
咨詢內容:本人2018年6月發生工傷左胸肋骨斷裂手術裝鋼板住院45天,2019年7月手術拆除鋼板住院11天我在2018年6到2019年7月期間一直在家休養公司每月發放基本工資1480元,請問休養期間16個月工資能不能按停工留薪期工資發放,因工傷認定書只有三個月的工傷留薪期,還有公司偽造了勞動合同(本人沒有簽字)工資3500元交給社保局,我是否可以告對方合同不成立?
律師回復:可以通過訴訟途徑否定勞動合同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