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2013年最低工資標準
山東省公布了2013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菏澤市最低工資比標準提升至1080元,比2012年增加了1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達到11元,比去年增加1元。新標準自2013年3月1日起執行。
調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3類:1380元、1220元、1080元,平均增幅12%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5元、12.5元、11元。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附件: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魯政字〔2013〕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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