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興市:調整2009年度工傷保險有關待遇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09-08-29 16:40:00 瀏覽量:
宜興市調整2009年度工傷保險有關待遇
近日宜興市對2009年度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進行了新一輪調整,本次調整系數為1.1439。
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市政府關于貫徹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意見》和《關于調整2009年度市區工傷職工工傷保險有關待遇的通知》相關文件精神,宜興市決定從2009年7月1日起,對宜興市工傷職工工傷保險有關待遇進行調整,現將調整待遇對象主要是對傷殘津貼(傷殘撫恤金)、生活護理費(護理費)以及供養親屬撫恤金。 而調整后的計發金額為調整前的計發金額×(1+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70%+居民消費價格水平上漲幅度×30%),其中,上年度市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為18.8%,上年度居民消費價格水平上漲幅度為4.1%。而2009年7月1日起發生的工傷,計發有關工傷待遇的宜興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2554.7元。但已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1至4級的工傷人員,不再按本辦法調整待遇。(宜興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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