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職兩小時猝死,是否屬于工傷?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作者: 來源:快資訊 發布時間:2021-02-23 08:23:00 瀏覽量:
勞動方面的法律問題,可謂牽動著千千萬打工人的心,今日有這樣一則新聞引發關注。上海一男子入職僅兩個小時之后猝死,隨后家屬要求公司索賠140萬,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2020年10月,上海金山朱涇某防護用品公司由于工期緊張,通過松江一中介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李某當晚辦好手續后正式入職到崗,但兩個小時李某突然暈倒在地隨即不省人事。事后,家屬要求公司給予一次性補償140萬元。公司則認為李某僅到崗2小時,仍在“試工階段”,只能從人道主義角度給予適當補償。
雙方當事人一起來到金山區朱涇鎮調委會請求幫助。調解員分析說:“試工是了解應聘者的一種手段,但是我國勞動法律中并沒有試工這一法律概念。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判斷是否建立了勞動關系,是基于用工這個客觀事實。李某到崗工作2小時實際已與防護公司確立了勞動關系,而事實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權益受法律保護。”死者與公司的勞動關系已經形成。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
經過調解員的勸導,死者母親表示愿意適當退步,愿積極協助公司申請工傷認定,同時公司也一次性支付人道主義補償款。
本文地址:http://www.wnpump.cn/news/10133.html
上一篇:男子入職2小時猝死,屬于工傷,家屬獲賠95萬余元
下一篇:謹防用人單位惡意提起工傷行政訴訟以拖延賠償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