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請吃飯,員工席間猝死,人社局稱不算工傷
作者: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3-09-24 09:28:00 瀏覽量:
老板請客吃飯,員工席間猝死,能否認定為工傷?浙江臨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簡稱人保局)對此作出了不予認定的決定,被告上法院。浙江天臺縣人民法院近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該案原告是死者馬失通的父母,兩人都是臨海人。老年喪子,坐在原告席上的兩位七旬老人顯得很憔悴。
據介紹,死者馬失通原系臨海某禮品公司車間主管。2月4日,因臨近春節,公司普通員工開始放假,而管理人員則在2月5日繼續上班。當天上午,馬失通和其他幾個管理人員從8時開始整理公司樣品間,直到10時左右整理結束。老板林令華決定,請當天上班的員工到酒店吃飯。11時30分,馬失通等人離開公司前往酒店,大約12時開始吃飯。席間馬失通突然暈倒,后經醫院搶救無效于當日16時15分死亡。
4月底,臨海市人保局對馬失通的猝死作出了“不予認定工傷”的決定。7月底,臨海市政府復議決定維持不予認定工傷。8月,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人保局的該決定,并責令其重新認定為工傷。
庭審中,雙方對死者系猝死未有異議。但原告認為馬失通參加聚餐屬于“工作時間”內,也符合有關“工作崗位”的規定:一來中午聚餐是公司安排,并非員工自費,二來聚餐時林令華計劃布置明年工作,其中還涉及到馬失通的工作崗位。所以,應將聚餐視為上午工作的延續和工作場所的延伸。
被告臨海市人保局則辯稱,在進行工傷認定的過程中,經調查得知老板請吃飯的目的是為了在年終感謝管理人員,既不是公司組織安排的一項活動或工作,也不是正常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的延伸,馬失通突發疾病時并未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崗位上,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所規定的“可予視同工傷”的情形。
本案未當庭宣判。(來源:現代金報,www.wnpump.cn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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