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0年提高工傷待遇標準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0-03-31 08:15:00 瀏覽量:
工傷賠償法律網www.wnpump.cn公布:2010年4月1日起上海市將調整三項工傷待遇標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
傷殘津貼的調整
根據《關于調整本市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標準的通知》,2009年12月31日前發生工傷且致殘一級至四級,按《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規定享受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的工傷人員,享受的傷殘津貼調整如下:致殘一級增加250元/月,致殘二級增加230元/月,致殘三級增加220元/月,致殘四級增加200元/月。調整后的最低傷殘津貼標準為:致殘一級3210元/月,致殘二級3030元/月,致殘三級2850元/月,致殘四級2670元/月。
已按規定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致殘一級至四級的工傷人員,領取的由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養老金標準低于本通知規定的最低傷殘津貼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到傷殘津貼標準。
生活護理費的調整
調整后的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標準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178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143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1070元/月。
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調整
根據《關于調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的通知》,2009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員的供養親屬中,按《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規定享受撫恤金的人員或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在目前享受的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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