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臺州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wǎng) 來源:www.wnpump.cn 發(fā)布時間:2011-04-28 20:31:00 瀏覽量:
臺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臺政發(fā)〔2011〕12號
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浙政發(fā)〔2011〕16號)精神,結合臺州實際,市政府決定從2011年4月l日起,將我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如下:
臺州市區(qū)、臨海市、溫嶺市、玉環(huán)縣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11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9.5元.天臺縣、仙居縣、三門縣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10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8.6元。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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