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標題:可否通過司法鑒定認定為工傷 咨詢內容:我弟現在的基本情況,我弟弟是在2005年在深某物業公司做保安。在2005年至今該公司只與他簽過兩次合同。第一次在2005年5月,第二次2006年這兩份合同簽定后都被公司收回。本人沒有給。并且自2009年開始至今都是每天12個小時工作。白班連續15天12小時,夜班15天12小時。每月只能在白班時連續休息2天夜班時不準休息。并且基本工資也沒按深圳市的最低工資給付。加班費也沒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給付。我弟自到該公司上班至今節假日從沒休息過都在加班。2012年的基本工資只有1270元低于深圳規定的基本工資1500元標準。2012年公司沒有和我弟簽勞動合同。2012年12月11日我弟由于長期的加班過度疲勞和連續過度緊張突發心肌梗死。經全力搶救沒有死亡。醫院診斷為新功能1級(K i l l i p’s 分級)、急性廣泛前壁心肌梗死。現仍在醫院住院治療。2013年3月份與我弟簽了一份勞務合同,但是公司在2013年4月份下了解除勞務合同關系通知書。通知上寫了在4月30前協商解決緊急補償問題和2013年5月1日起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咨詢內容:我與單位沒簽定勞動合同,在工作過程中摔傷的,照成左膝嚴重傷害,在住院手術期間動用了醫保,單位給拿了兩萬伍仟元整,在這種情況下是否還能辦理工傷
管理員回復:應當辦理工傷,醫療費用由社保基金或者用人單位報銷。辦理工傷后你還可以得到其他的工傷賠償。
咨詢內容:一根肋骨骨折,兩根受損,形成氣胸,有積液。頭部皮外傷。請問一下屬于幾級工傷。農民工
管理員回復:大概9級左右。
咨詢內容:律師您好:我以前在秦皇島上班,2007年集團在天津成立了新公司,我被外派到天津工作,但是人事關系及各種保險都在秦皇島。2010年受了工傷,工傷認定及傷殘鑒定都在秦皇島做的。從2012年開始我的人事關系及各種保險都調到了天津公司,如果我在天津公司辭職,我應該找天津公司還是秦皇島公司索要工傷賠付?
管理員回復:你的情況需要根據具體的公司調動的情況進行確認,建議你馬上與本站聯系,因為有可能已經過了一年的訴訟時效。
咨詢內容:2010年月9日,妻子乘班車上班發生車禍當場死亡。單位是隆化白虎溝農村信用合作社.近親屬及時配合主管單位隆化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向河北省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申報工傷認定。可到2012年8月,用人單位隆化縣信用合作聯社和近親屬才領到了工傷認定書。可到現在,還沒有得到工傷賠償!收到認定書后,近親屬要求勞動仲裁,要求按新標準賠償,仲裁支持,用人單位不服,上訴到隆化縣人民法院。隆化縣人民法院審理后,判決支持仲裁結果。現在用人單位又上訴到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他們現在去找了河北省人社廳,也找了河北省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他們說,人家省社保部門沒有責任,是省信用聯社沒送達,耽誤的.4月12日,找近親屬說,要么按舊標準,可以多給一點,要么就打官司。以后,即使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我們再打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到時候,就不是我們和你打官司了,而是河北省信用合作聯社了!象他們說的,是否官司要一直打下去?
請問,張律師,我這種情況,該怎么做呢?完全可以證明2012年8月送達的認定書!假如,是省信用合作聯社(用人單位的上級組織給忽略了,沒及時送達,應該承擔賠償責任?還是省社保部門違法送達,承擔責任?
管理員回復:我國對于勞動糾紛實行一裁兩審制度,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為終審判決不能上訴,但是可以提起再審。建議你與來電咨詢。13118363601.
咨詢內容:我想了解一下我這個問題!下頜部骨折,有傷痕!口腔內牙齒全部松軟!這個可以評殘嗎?
管理員回復:可以。
咨詢內容:我有幾個問題想咨詢一下,麻煩你了,我是2011年12月份就職一家私人單位,2013年元月13日上班時受的工傷,我是在山西朔州煤礦工作,工傷為左腿脛腓骨骨折,手術為內固定,受傷后單位做的鑒定,鑒定事宜都是單位派人辦理的,鑒定結果是八級工傷,可是賠償金額是10萬元,我的月工資是8000元,我叫丁彥杰,男,24歲,希望可以咨詢一下工傷的大概賠償金額?謝謝!
管理員回復:需要根據你的工資,所在地的法律規定以及是否解除勞動關系等綜合進行計算,如需具體數額可與本站聯系。
咨詢內容:我是膝關節前交叉韌帶斷裂,半月板撕裂,創傷性關節炎定了八級我不想在原單位干了能索賠多少錢
管理員回復:具體的數額跟你所在地規定,本人工資以及住院情況等確定,可與本站聯系索要具體的賠償數額。
咨詢內容:我今年3月份第一天去上班,腳就搞骨折疊了。現在廠里不管,我應該怎么辦
管理員回復:你需要收集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然后進行工傷認定,最后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等級,所在地標準,本人工資等綜合計算賠償數額。
咨詢內容:我爸爸給煤礦打工受傷了治療還沒好就要去做鑒定了是9級我想問一下應該怎么處理要是一次性處理能賠付多少錢
管理員回復:如是工傷的話需先進行工傷認定,工傷的賠償數額需要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等級,所在地標準,本人工資以及是否解除勞動關系等綜合計算賠償數額。
咨詢內容:我弟現在的基本情況,我弟弟是在2005年在深某物業公司做保安。在2005年至今該公司只與他簽過兩次合同。第一次在2005年5月,第二次2006年這兩份合同簽定后都被公司收回。本人沒有給。并且自2009年開始至今都是每天12個小時工作。白班連續15天12小時,夜班15天12小時。每月只能在白班時連續休息2天夜班時不準休息。并且基本工資也沒按深圳市的最低工資給付。加班費也沒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給付。我弟自到該公司上班至今節假日從沒休息過都在加班。2012年的基本工資只有1270元低于深圳規定的基本工資1500元標準。2012年公司沒有和我弟簽勞動合同。2012年12月11日我弟由于長期的加班過度疲勞和連續過度緊張突發心肌梗死。經全力搶救沒有死亡。醫院診斷為新功能1級(K i l l i p’s 分級)、急性廣泛前壁心肌梗死。現仍在醫院住院治療。2013年3月份與我弟簽了一份勞務合同,但是公司在2013年4月份下了解除勞務合同關系通知書。通知上寫了在4月30前協商解決緊急補償問題和2013年5月1日起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管理員回復:司法鑒定與工傷好不相關,不能通過司法鑒定為工傷,是否工傷是根據事實也即法律規定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