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提前下班去超市購物遇車禍算工傷
作者: 來源:www.wnpump.cn 發布時間:2013-07-15 09:04:00 瀏覽量:
擅自離崗去超市購物,不料被汽車撞傷。該事故是否屬工傷?近日,鎮江市潤州區法院審理這樣一起企業狀告人社局要求撤銷其作出的工傷認定的訴訟。
員工早退受傷,被認定工傷,企業不服
許某是鎮江某包裝公司的職工,其白班工作時間是早8點到晚8點。2011年7月29日晚7點20分左右,提早做完了活的許某騎上摩托車,并帶上同事吳某,從單位提前下班,準備一起到超市購物。許某騎車快到某超市附近時,與一輛小型客車相撞,事故導致許、吳雙雙受傷。隨后,交警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許某負事故次要責任。之后,鎮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據該包裝公司蓋章確認的申請書,認定許某為工傷。這意味著公司要承擔許某的相關工傷賠償。2013年4月,原告某包裝公司提起行政訴訟,狀告鎮江人社局,請求撤銷人社局對許某的工傷認定決定。
法院判決,維持工傷認定
法院認為,本案中,許某在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傷,這一事實經原告單位在工傷申請表上蓋章確認后,被告認定許某因工負傷,并無不當。因此法院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法官點評,違反勞動紀律,不影響工傷性質
據承辦此案的王娟法官介紹,本案的爭議焦點為許某是否屬下班途中的合理路線內發生交通事故。王法官認為,許某擅自提前下班僅僅是違反了單位的勞動紀律,其行為的性質仍屬于下班。而許某行駛摩托車的路線,雖然并非其回家的最短路線,但去超市購物是正常合理的生活需要,路線距離亦在合理范圍內,當理解為下班途中的合理路線。
本案帶來的啟示是,員工無論早退還是遲到,只要是上下班路上,且路線合理,途中受到意外交通事故傷害都應算工傷。(來源:揚子晚報,www.wnpump.cn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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