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
- 員工不恪守職業道德,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合法
- 勞動者雖有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行為,但尚達不到應予解除勞動關系的條件,用人單位不能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 村民委員會成員與村民委員會之間不構成勞動關系
- 用人單位未履行通知義務,能否單反解除勞動關系?
- 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與基層人民政府簽訂協議書,是否屬于勞動關系?
- 外賣騎手遭遇交通事故,屬于職業傷害還是工傷?
- 揭開“勞務分包協議”面紗,厘清勞動關系認定界限
- 經濟合作社與其所屬社員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 勞動者主張與多家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到底該由誰擔責?
- 在服務站點為平臺送貨,他與誰形成勞動關系?
- 沒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時,如何認定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 不存在勞動關系也能認定成工傷?
- 沒簽合同,如何認定勞動關系?
- 工傷認定是否以勞動關系存在為前提?
- 勞動關系不明確,工傷認定怎么辦?
- 憑社保繳納記錄,能否證明勞動關系?
- 外賣騎手入職時被要求注冊個體戶,出事故后為認定工傷起訴公司要求確認勞動關系
- 老板通過個人發工資,就能不認勞動關系嗎?
- 公司對主播進行勞動管理,雙方構成勞動關系嗎?
- 如何認定網約家政服務人員與家政公司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