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對張家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企業改制過程中置換身份的工殘職工是否發給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請示》的批復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25-04-27 12:01:00 瀏覽量:
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對張家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企業改制過程中置換身份的工殘職工是否發給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請示》的批復
(冀勞社辦﹝2003﹞338號)
張家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你局《關于企業改制過程中置換身份的工殘職工是否發給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國有企業改制為國有控股企業時,工殘職工被改制后的企業直接安置,變更或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原企業可以不一次性結清工傷保險待遇,但改制后的企業應繼續按照規定支付工殘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
二、國有企業改制為非國有控股企業時,與原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工殘職工,無論是否被改制后的企業直接安置,都應由原企業在解除勞動關系時按照規定結清工傷保險待遇,終止與工殘職工的工傷保險關系。工殘職工被改制后的企業直接安置后,再次發生工傷的,按照新發生的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三、國家和省有新規定時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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