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評析
- 勞動仲裁程序中的主體錯誤與主體遺漏
- 空調維修工摔傷房主是否需要擔責?
- 下班后留辦公室工作,能否算加班?
- 約定將社會保險費直接折現支付,勞動者反悔后是否應該退回?
- 未足額支付病假工資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 勞動能力復查鑒定需以勞動關系存續為前提
- 規章制度未經民主程序,勞動者能否不守勞動紀律?
- 也談《勞動仲裁委員會是否可以撤銷仲裁裁決?》
- 勞動仲裁委員會是否可以撤銷仲裁裁決?
- 后續治療期間的誤工費可否主張?
- 死亡賠償金是否屬于遺產?
- 用工主體責任是否等同于“用人單位”責任?
- 未足額繳費,工亡撫恤金減少怎么辦?
-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長期兩不找”,勞動關系是否應當解除?
- 并非每頓工作餐被魚刺卡傷均認定工傷
- 下班后接孩子回家,發生交通事故算工傷
- 用人單位是否可以約定延長試用期?
- 解除通知送達后合同即解除 超期異議的法院不做實質性審查
- 是否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不以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為前提
- 員工不同意加班是否可以違紀解除合同?